美国地方政府如何工作?
我所在的城市,市长和市政官员的选举是同一天举行(2019年11月5日)。在选举中,选民将直接选出市长、市长副手、市政委员会委员。每个候选人的候选人名字都出现在选票上,但选民可以任意给每人投票。 例如,假如需要选两名委员,而候选人有四人。那么,选举的结果将是两个得票最多的组合获得委员会的席位,也就是说,这个投票的结果将产生两对“搭档”来担任委员会的工作。
如果某个组合得到最多选票,但不足半数,则该组合与另一获胜的组合共同组成委员会,并分别分配一个副主席的职位。如果一个竞选者希望自己的竞选能获得相对优势的话,他或她会在竞选时联合其它竞争者一起行动。 例如,我在本季的市长选举中投了三张选票给三个不同的候选人。在我所属于选区中的第一选择未能当选的情况下,我的第二第三选择的候选人在当选之后将分别被指定给我所青睐的第一人选做他的副手。这样,我的选票就起到了作用——虽然只分给了三个人里的两个人。
不过,这种选举方式最大的问题是,如果选民对于竞选者的能力有所分歧的话,他们就只能任意的给每一个人一些选票,而不可能精确地挑出他们最中意的人。这使得这种选举有时候不能反映大多数选民的最大意愿。 然而,这种方式也有其优点。首先,它使得任何一位公民都可以轻易的选出一位他们最青睐的领导者,不管这位领导者是单独行动还是与其他人结盟。其次,它避免了选举中常见的腐败问题,因为每一位竞选者都不能从其他竞选者那里购买额外的支持。最后,它也省去了大多数选民都必须去认识了解候选人的麻烦事,只要他们可以信任自己直觉的判断。 我认为这种民主的方式是最接近理想的民主方式的。我相信理想的方式应该让每位公民直接决定他们的领导层。当然,这种方式必须配合必要的程序以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的参与进政治过程。比如说,使用现代通信技术确保所有公民都能容易的了解信息和进行投票;保障公民不受胁迫的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