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几个月?
201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决定,实行生育奖励假制度,即女职工生育子女,除享有的产假外,还享有生育奖励假,一般由女方给予不超过一年的休假待遇; 对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对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各地在此基础上做了补充。以北京为例,新规定明确,女职工按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产假),具体天数如下: 孕产期保健服务免费。
孕妇定期健康检查、分娩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新生儿疾病筛查、母乳喂养及母婴同室指导等项目均纳入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内容,提供免费服务。 产前检查费、住院生产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产后访視费用,按照规定予以报销。 在异地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因分娩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办理手续的,按照异地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按转诊转院程序管理,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到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报销。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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