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掉落责任谁负?
2021年7月,江苏南京。一位业主在收房时,发现自己买的期房竟然出现大面积的裂缝,且部分楼板出现脱落,立即投诉至物业和开发商。 经过调查,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的混凝土,导致楼面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律师表示,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赔偿损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处理此事。 这个案例中,开发商违规操作,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当然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建筑物的所有权不是业主购买的,而是开发商的,即使开发商破产了,债权人也不能要求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是因为业主的过错导致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坏或者丧失使用功能,进而给其他业主造成了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三)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四)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五)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非金钱债务,没有约定具体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