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队怎么抽签?
NBA现行乐透抽签规则于2019年修订,此前于1993年以及2010年也经历过重要修订。现行规则规定,每支乐透区(即例行赛战绩排名联盟后14名)球队将获得相应中籤率,若战绩相同的将以抽籤机器中编号(从1至14)确定。若前四号籤抽定后,若5号及以后的籤仍相同,则编号小的球队获胜。
若4个籤以上相同(即理论上最多8支球队有可能相同,即48%-53%的中籤率情况下),则进行重抽以决定所有籤位。若少于4个籤相同(即最多5支球队有可能相同,即69%-74%的中籤率情况下),则其他籤自动落位,相同籤位的球队再抽以决定这4支或更少的球队的顺位。此后的下一支乐透球队自动落位为5号籤,以此类推。
所有籤位都会在选秀开始前以抽籤形式确定。任何乐透区的球队都不得交易他们的乐透籤,但若该籤在抽籤后跌出乐透区,则该籤可以被交易,但不得交易到上一年选秀首轮就选中该球员的球队。
2010年修订之前,乐透抽籤包括两轮(共两次抽取),14支球队按照例行赛战绩倒序获得相应的选秀权中籤率。首轮抽取的籤位为前三号选秀权,若首轮中未抽中前3号签的球队将参加第二轮的抽籤,以争夺剩余的11个籤位,而所有剩余的签位的中籤概率将是平均分配。
1993年的修订在第一轮抽取增加了一个籤位,使在第一轮中抽中的籤位由2位变为了3位。
1990年以前,抽籤只包括两轮,26支球队将按照上一年的例行赛战绩获得相应的中籤率,第一轮抽取一个籤位,第二轮抽取两个籤位。1990年之前获得状元选秀权的最差战绩的例行赛战绩最高为26胜(即24位),而1990年修订后,最差战绩获得状元的战绩提高到30-33场(即21位至17位,原为第24位或更差),此后在1993年修订后提高到31-33场胜绩(18至21位),而后在2010年又将上限提高到29场(22位)。2010年修订前,战绩最差的5支球队拥有相同的(19.9%)状元中籤率,而修订后,最差战绩球队拥有比第14位高出50%(25%VS16.7%)的中籤率。
2019年的修订进一步增大了战绩最差球队获得前三顺位的中籤率。在2019年之前,状元籤、榜眼籤和探花籤的中籤率均为19.9%,修订后,战绩最差的球队获得状元籤、榜眼籤和探花籤的中籤率分别为14%,12.5%和10.5%,而战绩最差的四支球队在新规则下获得前三顺位籤的概率为47%,高于修订前的49.7%。排名第14位的球队获得前三顺位籤的概率为3%,低于修订前的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