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财神有什么生肖?
西方的宗教信仰中其实没有真正的“财神”,因为他们不认可“金钱”是神灵(或天使),也不认同拥有大量财富是人灵性的提升表现。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基督徒都相信并祈求“钱财”是从天堂流下来的祝福——就像水从水龙头里流出一样自然;很多人也相信并祈求得到“智慧”,认为这能帮助他们找到好工作,赚更多的钱。
于是,圣经中的某些章节就被翻了出来——“你们要给人,也就必加给你们”(路加福音6章38节)“你们要用爱心给人施舍,因为‘施舍’会使‘财宝’增加(马太福音19章29节)”——这些经文被拿来当作证据,证明“获得金钱”与“灵性成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但当你深入观察时,你会发现这样的“逻辑”是很荒谬的。在圣经中,“给”往往意味着以物易物的交换,这种交易必然发生在双方、且双方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一个想要财物的人,最终得到的往往是教训和惩罚。
例如,当以色列人违背命令摘橄榄枝时,神就降灾难给他们(《出埃及记》34章7节);当以色列人掠夺财物时,神就不喜悦(《申命记》20章15节);大卫为扫罗的儿子约拿单许愿,愿意将所爱的女人给他的儿子亚比该为妻,从而免下了扫罗对他和他的家犯下的罪恶(《撒母耳记上》30章5-6节)……可见,所谓的“得钱”并非是因为一个人“善良”“虔诚”或者“爱神”的表现!一个人不可能因为“做善事”“参加礼拜”“信靠神”而成为富豪。
事实上,犹太拉比们一直在教导他们的信徒,不要将钱财视为上帝恩赐的结果,而要将其视为上帝赐予的权力或责任。在古以色列,所有的新郎都有权力要求他的新妇给他带来嫁妆,而这笔嫁妆可以由新郎在新娘名下保管和使用。但一旦婚姻破裂,这些财产必须回归新娘的家,因为她把这些东西带到这个婚姻中来。同样地,根据圣经的记载,神不仅赐福给法老,也让法老成为埃及的财富掌管者(《创世纪》47章14节)——这意味着,虽然神可以将这些财富授予他自己的百姓,但他们获取这些财富的权力实际上来源于神本身。如果神不想让某个民族富有,他只需要收回这个权力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