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性女结婚吗?
香港的立法相当落后,目前仍然没有同性婚姻和同性伴侣法的立法。 但情况正在逐渐好转! 在2013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在香港现阶段并没有法律禁止同性恋者登记结婚” 。并承认,“过去我们对待同性恋群体不够友好,甚至带有歧视性。”[1]
随后在2014年底,港府发表《同性伴侣法案》,允许同性伙伴持有类似配偶的签证,并可以收养小孩;但该条例需要全票通过,由于议员中有不少基督教徒对同性婚姻的立场极为保守,因此通过的可能性不大。[2] 但到了2015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香港政府将在年内提出《同性伴侣法》,使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推动立法的主要是民政事务局和律政司。[3]虽然之后因为反对的声音太大而导致立法进程陷入停滞,但政府的这个态度已经非常值得肯定了。
而在2016年的9月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再次就同性婚姻问题表态,称“如果社会普遍接受同性婚姻,立法就不可避免。” [4] 其实从2013年起,香港就开始逐步调整对社会包容度较低的法律和政策,比如同年取消了对卖淫的刑事定罪,以及一年后废除死刑等等。
据称在2018年的时候,香港特区政府也准备修改法律,为同性伴侣提供领养子女的权利。[5] 再后来就到了今年——2019年6月18日,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五选举委员会(增补)界别分组选民名单及候补选民名单》,这是香港历史上首次将同性恋者列入选民名册。[6]
其实除了立法进展慢得令人发指之外,对于同性恋者的种种不公,包括教育、就业、住房乃至继承权在内,都在慢慢得到改善。 比如在教育领域,从2012年开始,香港大学就已经开始招收同性恋者(以及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作为本科生。[7]
另外,在2018年的时候香港学校教师协会还发起了一场“教师应否知道学生是同性恋”的网络投票活动,来讨论有关同性恋的学生教育问题,最后有超过8成的人支持教师应该知情。[8] 而就业领域的歧视性问题则由劳工处负责监督,如投诉被裁定成立,雇主最高可被罚5万港元及被判监禁两年。[9]
之前在房产交易中,同性恋者还要多花费上万港元的费用来做房产按揭的抵押申请,因为银行还会以“贷款的目的不是自住而是投资”为由,拒绝贷款给同性恋者。但在2018年的时候,这个问题也被解决了。[10] 还有在移民方面,尽管香港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同性伴侣的申请政策,但根据英国移民局的规定,在香港注册结婚或同居的同性伴侣具有同等的申请资格。[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