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多好还是少好?
先放结论,企业股东人数没有好不好之分,关键是在于控制权是否分散(过于集中)。 接下来简单谈谈为什么这么说。 企业一般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股东,不存在控制权的问题,所以也没有所谓的“太多”或者“太少”;
2.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共同构成,普通的法人股东一般作为GP,有限合伙人一般都是基金等机构,由于GP对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法人作为一个自然人不可能有太大的控制力,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来说,法人的股东数量不能太少,否则就失去了控制企业的作用;同时因为LP的出资一般较大,且不以经营为目的,不会干涉企业的日常运作,所以很少出现因为LP太过泛滥而导致的企业控制问题。(这里不谈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特殊目的公司的融资功能,仅谈其作为企业进行投资的功能。)
3.公司的股东是最难掌控的一批人,因为公司的控制机制比较复杂,除了一人有限公司外,都是多个股东,并且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股东想完全操控一个公司是相当困难的事情,既如此,何来太多或者太少之说呢? 当然,股东过多过少肯定是有利弊之分的,就看如何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