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民营企业是什么?
非民营就是我们常说的“国企”,也就是国有企业的简称。 这里所说的国有企业其实指的是国有资本控股企业,也就是说这些企业中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不是由民营资本持有的),并且由国家控股 (51%以上) 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这类公司又称为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注:不是直属管理,因为很多大型央企的总部也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所以这只是一个定位的不同而已)。
根据中国现行的国资管理体制,境内各类主体(除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等)的持股比例如果低于50%,则一律视为外资企业。虽然一些中外合资的经营年限已经过半甚至超过一甲子的老企业,因其外方股东的退出,也将转变为内资企业——即国企。 现在国内很多股份制企业中,由于大多数都是国企改制而来的,因此这种国有资本控股的形式就体现的非常明显了。比如我们常用的移动、联通、电信这三大通讯运营商,它们的股票都在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你买的移动或者联通的股票其实只是你所持股份的一小部分,因为国家作为控股方,它的存在形式就体现在董事会成员中来自国家的委派代表以及所拥有的投票权上。
除了这个例子以外,还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只要是董事会中有国家代表参与的企业,那么它就必然是一家或多家国有银行的股东(没有股东资格的银行除外),而且国家拥有这些企业的一定比列的控股权。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外地驻浙机构、民办非企业、其他企业统称为非民营企业。
⑴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包括国家出资并控股(一般占50%以上股份),授权经营或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国有相对控股参照管理)。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绝对控股公司指国有资本占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主体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⑵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指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和国有股权在50%以上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指在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份占较小股份,但根据协议由国有股持有者拥有控制权的企业。
(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劳动、民政、社会福利事业、中介服务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非盈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4)其他企业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企业。包括城镇集体、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其他企业投资的投资控股公司等企业和境内纯外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