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犯罪的企业老总?
我来个旧案新说,这个案件叫作“铁本案”,2003年发生的,主犯名字就不说了,反正是当时名声显赫的人,他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先来看看他是怎么犯罪的吧。 “铁本案”的涉案企业是北京某钢铁有限公司(简称京钢公司)和河北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冀中集团)。
铁本金就是京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这伙人是怎么坑企业的呢?
1998年至2004年间,以铁本金为首的该团伙,利用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之便,采用虚假注资、虚假出资的方式,非法转移、隐匿公司财产;采取伪造公司印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
看看这些数字吧:经审计,该集团共实施偷税行为305起,涉及税额高达12.57亿元。其中,铁本金直接参与指挥偷税269起,涉及税额11.42亿元。 那么,他们到底是怎么偷税的呢?方法实在是高!
比如,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将本该按13%税率计税的货物,伪造成按11%税率计税,多退少补来骗取国家退税款。又比如,为逃避缴纳增值税,在购入原料时,将发票开具时间提前,多报购进数量,少付货款,然后在账面上多做进项处理,实际上没有足额支付货款的部分则长期挂账,最终通过虚增成本方式冲抵销项税额。
因为手法高超,他们一度得手,直到2003年东窗事发才被逮捕。 接下来重点来了! 铁本金等人被判后,法院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个别罪名量刑欠妥,且被害人损失严重,法庭应进一步查清事实,准确量刑。遂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就是这么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