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退企业股东?
其实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如何处置不良资产。 一般来讲,我们处理不良资产的途径无非如下几条路:
1、直接转让;
2、债转股;
3、以资抵债;
4、回收现金(清算)。 你所提到的退还出资,实际上就是收回投资,作为投资者自然希望能收回全部的投资,但很多时候,收回的投资可能仅仅就是当初投入的资金,甚至连利息都没有了,这种情况在理论上其实是存在的,只不过非常少。
一般情况下,当出现亏损时,最先支付的成本就是利息,而最迟支付的费用才是本金,当然,如果公司有未分配的利润,首先应该用未分配的利润进行弥补,不足部分再补充资本金。 所以,你要想退还出资,就得让公司先还本付息,至于本金和利息的数额要看你的实际损失情况来定。不过,这里有个矛盾,因为你是公司的股东,你拥有对公司资产的收益权,如果你已经获取了相应的收益(包括利息),你就丧失了要求返还相应投资的权力。所以,除非你把之前获得的收益全部返还给公司,否则你不能请求公司退还相应投资。
当然,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如果其他股东不想在公司继续投资、经营下去,可以按照上述办法要求公司收购其出资或者股份。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出现了其他几种特定情形,经股东会决议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达到部分股东退出公司的目的:(1)股东会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此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决议的减少资本数额按出资比例向原各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被吸收合并,被吸收合并公司的股东可以取得合并公司的股份,也可以要求合并公司支付对价并退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