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怎么分股份?
我们公司注册资本金是50万,我是法人代表,股东之一。现在要加入两个新股东进来。因为刚起步,资金都投在设备上和初期运营上了,没有流动资金。所以两个新股东各投入7.5万,我的老股东投入12.5万。但是两个新股东的7.5万我老股东用公司资本金抵了,也就是我用了自己的钱加上他们每人出了7.5万元共15万元作为他们的股本金。现在想请教的就是我这个做法对吗?如果不对的话该怎么处理这两个股东的资金?谢谢!
回答:不客气。 首先,你的处理方法有问题(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其次,具体怎么处理这两个人投入的钱,你需要搞清楚两个人入资的性质——如果是投资进去的就按照出资比例确认股权;如果不是投资而是借款,那你就可以考虑怎么还款的问题了(包括能否用公司的资产或利润来偿还等) 最后,如果确实无法区分这两个人入资时到底是投资还是借款,则建议全部作为投资,按出资比例确认股权。
一、《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全部资本金都要体现在注册资金上,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你说的“我的老股东投入12.5万”这句话不清楚到底什么意思,是已经实缴到位还是只是认缴但没有实际交付?如仅仅是认缴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违反的是《公司法》的上述条款,属于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要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
二、注册资本金并非公司必要支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金可以是公司必要支出,也可以是公司可有可无的支出。前者如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后者如广告宣传费用。如果你是为了开展业务而必须投入的经费,那么这部分资金的支出可以作为注册资本金的支出;反之,则不可以。从你的表述来看,虽然注册资金50万元,但实质上可能并没有50万元的支出,比如可能是借入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可以再拿公司的资本金去抵扣这两个人的入资款。因为他们并不是用现金购买你的股权从而成为真正的股东,你所谓的“以公司的资本金顶他们的入股资金”的说法缺乏依据。
三、无论是否构成股权投资,均需要在工商局进行备案。 无论是股东借款还是其它债权债务(包括股东之间)都需在工商局备案,否则可能会存在隐名股东/实际股东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