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验收需要移交哪些?
一、主体结构工程(土建部分) 别墅主体完工后,开发商应该向业主提交《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二、装饰装修工程 在房屋交付使用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开发商还应提供现场照片等说明文件,说明外墙、屋面、电梯间防水措施的实施及质量情况;对存在质量缺陷的,应当提出补救措施。
三、给排水系统 在进行水电改造之前,开发商应完成给水总管、排水管网的铺设以及管道井的修建。
四、电气设备供应 电力部门提供的竣工图纸、电缆走线图是验收的重要参考资料。
五、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包括墙体、屋面保温隔热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太阳能利用系统等,这些项目的资料应在建筑节能申报审批以后收集齐全。
六、小区配套设施 物业用房属于配套设施之一,在竣工验收时,应有相关部门认可的水、电等附属设施交接单。
在工程竣工,别墅接受之后,装饰装修工程公司应向别墅业主客户移交以下相关资料:
1、完整的竣工图纸。该图纸应是最后实际竣工以后的最终图纸。装饰装修公司在向业主移交竣工图纸以前已经向设计单位和原施工的土建施工单位办理了图纸交换手续。交换后的实际竣工图,由装饰装修公司保留原图,向业主提供蓝图复印件。
2、工程结算。一般情况下,在别墅工程竣工验收以前,装饰装修工程公司应向业主递交工程结算书,并就工程结算事宜与业主取得一致。
3、水暖和电气等隐蔽工程的走向资料。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协议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墙面、顶棚抹灰层和油漆工程保修1年;电线、管道、水暖、暖气、通风工程保修2年;防水工程保修3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按双方协议保修,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业主商议确定。
5、需要向业主移交的其它工程和资料,应由双方商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