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有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一个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盈利后但尚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净收益。 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总账科目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核算,并在此基础上填写“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 “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字来源;而“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是“利润分配”科目中全部账户的期末借方合计数(或贷方合计数)。
一、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净利润、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名称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二、“利润分配”科目的业务处理如下所示: 三、结转“利润分配”科目中的各项明细科目到“本年利润”科目,计算出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所得税处理。
四、年度终了,将“本年利润”科目的年末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为零,同时确认未分配利润。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仍留存在企业的净利润,即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在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有借方余额,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尚不能够全额弥补时,那么年末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为零。企业在年末完成利润分配以后,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会相应地增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会增加;提取盈余公积会增加企业的盈余公积数额。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净利润,也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与当年分配的利润之间的差额即为未分配利润。因此,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年末未分配利润”,即未分配利润的年末余额;二是指“本年未分配利润”,即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扣除已分配的部分后未分配的部分,不包括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即未分配利润的本期发生额。年末未分配利润等于本年未分配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相对于企业已经分配利润而言的,因此,企业以前年度有未弥补的亏损需要在未分配利润中弥补时,就存在了尚未弥补的亏损数额。年末未分配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应通过“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反映,也称为“未弥补亏损”。年初未弥补的亏损,先以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未能弥补的部分,再以年初未分配利润中已转入损益的以前年度的留存收益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