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违规投资?
就是政府明令禁止你做的投资行为。 201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发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行政手段将我国现行各类金融业务分为五类进行监管,其中第一类即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第二类为“非法集资”;第三类是“非法发放贷款、诈骗贷款”;第四类是 “非法出具借款借据”;第五类是 “其他非法金融业务”。并明确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上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对违反《目录》的行为给予什么样的处罚呢?根据《刑法》第52条规定: “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构成该罪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五年内从重处罚:
(一)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的;
(二)非法集资对象较多的;
(三)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且情节严重,包括: ①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
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③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
④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官老师补充:
1. 违反《目录》应当受到哪些处罚,取决于行为人违反的是哪一类金融业务。比如,如果金融机构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属于违反国家对对外汇管理的相关政策,依据有关行政法规应当由外汇管理局予以处罚。
3. 企业以及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相关规定,有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并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